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7号)和《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变更新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6层(实际楼层15层)、17层2室(实际楼层16层2室)、18层1、2、3室(实际楼层17层t1、2、3室)、19层2、3室(实际楼层18层2、3室)、22层1、2、4室(实际楼层21层1、2、4室)、23层1、2室(实际楼层22层1、2室)、25层1室(实际楼层23层1室)及28层(实际楼层26层),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StandardCharteredBank(China)Limited
业务范围
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机构编码:B0048H131000001
许可证流水号:00594904
批准成立日期:2007年03月20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6层(实际楼层15层)、17层2室(实际楼层16层2室)、18层1、2、3室(实际楼层17层1、2、3室)、19层2、3室(实际楼层18层2、3室)、22层1、2、4室(实际楼层21层1、2、4室)、23层1、2室(实际楼层22层1、2室)、25层1室(实际楼层23层1室)及28层(实际楼层26层)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50163686
传真:021-38518150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证日期:2018年12月25日
以上信息可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