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元借款三个月后变还30万!有人装了250个App,结果悲剧了

班壮

2019-03-02 22:36   来源:网络整理
 
原标题:1500元借款三个月后变还30万!有人装了250个App,结果悲剧了

  “你缺钱吗?下载APP,资金秒到账……”看起来非常诱人的广告,很可能只是一个“鱼饵”,如果你不小心上钩了,就有可能踏上一条“以贷还贷”的“不归路”。

1500元借款三个月后变还30万!有人装了250个App,结果悲剧了

  图片来源:腾讯科技

  石家庄的王先生就是这样一条因一时心动咬了钩的鱼,从去年11月末首次申请1500元网贷开始,不断借新还旧,至今3个月时间,他的手机上装了250个借款APP“以贷还贷”,欠款的“坑”也越填越大,累计达55万元。

  如今现金贷APP已经沦为“网络高利贷”,作为“现金贷”类“套路贷”,让很多受害者陷入欠款越来越多和被催债的噩梦中。

  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微信号:nbdnews)记者注意到,2月26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在主持发布会时表示,“套路贷”是新型黑恶犯罪的一种。

  据公安部通报的数据,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团伙1664个,共破获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案件216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49名,查获涉案资产35.3亿余元。

  疯狂下载APP滚动还贷欠款55万

  据燕赵晚报报道,三个月前,做生意的王先生正资金紧张,周转吃力,在他想方设法地筹措资金时,手机上收到了一条短信:“你缺钱吗?下载APP,资金秒到账……”这让王先生心中一动。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点击了短信上的链接,按操作指引一步步下载、安装了一个名为“××钱包”的APP,填写了自己的个人资料进行注册,包括身份证拍照上传,对着镜头点头、眨眼进行人脸验证,绑定手机号和银行卡,还填写家庭地址、家人和朋友的电话等,注册完成后,系统显示他可以借1500元钱,他当即点击“借款”,几分钟后就有1050元到账(系统自动扣除450元手续费),借款期为七天。

  七天后,王先生在APP上还了1500元。还款后,APP显示他的借款额度提高到了2000元,王先生又借款2000元,到账1400元(扣600元手续费),又是七天的账期。七天后,他还了2000元。

  虽然借款利息很高,但王先生觉得短期周转下还能还得上。APP的借款期限一般是七天,有时候还不上,他就再下载一个新的APP借新还旧,新的也还不上了,就再下载一个继续借,不断地拆东墙补西墙,王先生的资金缺口也就越来越大。

  等到今年2月份,他手机上用于借款的APP已达200多个,因为每天要还的钱太多,他制作了表格用于提醒自己每天还款。即使这样,借的钱仍然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到2月22日当天,王先生账面上该还的钱已达到55万元之多。

1500元借款三个月后变还30万!有人装了250个App,结果悲剧了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此时,王先生决定不再安装新的APP以贷还贷。但是,他却陷入了被催债的噩梦。

  几天时间内,王先生接到了无数个恐吓、辱骂的短信、电话,受骚扰的人群已经从他填写的联系人扩大到了他的整个通讯录,所有亲戚、朋友、同事、前同事都接到了催收电话。有的催收人员把他的照片制作成追悼会上的遗像,告诉他再不还钱,就群发给他的好友。还扬言要将他儿子的照片也做成遗像,群发好友。

  王先生说,如今他的手机基本瘫痪,只有深夜才敢开机看看信息;所有的亲戚朋友也不敢再联系。而APP上的借款利息、滞纳金是按天计算的,欠款的雪球每滚一天就“胖”一层。他已经不知道怎么办了。

  认清“套路贷”五大套路

  在2月26日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郭林表示,“套路贷”就是新型黑恶犯罪的一种,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证据,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钱财的目的。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巡视员童碧山在会上解密了“套路贷”的五大套路:

  1、伪造民间借贷假象。

  犯罪嫌疑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小广告等渠道招揽生意,吸引被害人来借款,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并把它包装成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然后以“增加约束力”、“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抵押借款合同或者房产、车辆买卖委托书等明显有失公平的各种法律文件,有的还要求受害人办理公证手续。

  2、制造资金流水痕迹。

  犯罪嫌疑人将虚高的借款金额转入受害人账户后,形成“账户资金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然后以快速审核费、信息认证费、账户管理费、风控服务费、中介费等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高额的“砍头息”,将转入受害人账户的金额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受害人实际获得的只是剩余的部分钱款。

  3、故意制造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犯罪嫌疑人采取还款日故意失联、打电话不接、借款人还背负其它高利贷等借口,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受害人违约,不仅前期偿还金额全部清零,还要求全部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高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受害人无力偿还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通过诱骗甚至胁迫,安排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或者自扮自演,与受害人签订新的金额更大的虚高借款合同进行“转单平账”、“以贷还贷”,层层加码垒高债务金额。受害人在压力之下饮鸩止渴,貌似解决了燃眉之急,实际上却掉入了“还不清”的断崖式债务深渊。

  5、软硬兼施侵占财产。

  当债务垒高到一定金额时,犯罪嫌疑人自行或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采取“软暴力”手段侵犯受害人合法权益,滋扰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以此施压;或利用虚假合同、欠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进而达到侵占受害人财产的目的。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套路贷的特征可以总结为低门槛、设置文字陷阱、材料造假、故意使借款人违约、发起追偿。前面四个阶段层层递进,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后,套路贷实施主体就开始发起所谓的“维权”,或是暴力对待借款人,或是将“证据”摆到借款人面前,声称将提起诉讼等。

  如何识别“套路贷”?

  一些“套路贷”借助网络平台,从线下向线上蔓延,由传统的接触式犯罪转变为新型的非接触式犯罪,侵害的群体人数更多、范围更广,动辄达到上万人以上,且遍布全国各地,社会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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