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招路发债”,申购代码为“071965”。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超过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0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招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招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3、机构投资者可参与本次可转债网下申购。
(1)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下限为1,000万元(10万张),超过1,000万元(10万张)的必须是1,000万元(10万张)的整数倍,申购的上限为10亿元(1,000万张)。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按本公告的要求,正确填写《网下申购表》并准备相关认购文件,在2019年3月21日(T-1日)17:00前,通过中金公司可转债发行系统提交《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并同时在2019年3月21日(T-1日)17:00前,通过中金公司可转债发行系统提交《网下申购表》盖章版扫描件和其他申购资料。具体要求请参考“四、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2)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金额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确保申购保证金于2019年3月21日(T-1日)17:00前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缴纳申购保证金或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保证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深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招路转债网下”字样。如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号码为:0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0123456789招路转债网下。
重要提示
1、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招路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12”。
2、本次发行人民币50.0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0,000,000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
如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与网下申购数量累计之和超过原A股股东行使优先配售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量,则除原A股股东优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招商公路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809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100元)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8092张可转债。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招路配债”,配售代码为“081965”。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发行人现有总股本6,178,211,497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49,994,087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50,000,000张的99.988%。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招路发债”,申购代码为“071965”。每个账户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是10,000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下限为1,000万元(10万张),超过1,000万元(10万张)的必须是1,000万元(10万张)的整数倍,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上限为10亿元(1,000万张)。
7、本次发行的招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招路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可转债发行并非上市,发行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9、投资者请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招路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规则、申购程序、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招路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招路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招路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招路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9年3月20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